父母離婚已滿18歲可以選擇監護人嗎?
一、父母離婚已滿18歲可以選擇監護人嗎?
已滿了18週歲(這裏指的是實足年齡)就不需要監護人了,父母離婚自己可以自由選擇和他們哪一方生活,但法律上沒有監護一責。如果自己還未滿18週歲,虛歲18其實只有17週歲,那自己就可以選擇監護人,正常來説可以法庭調解選擇最終監護人。
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
二、滿18歲可以當監護人嗎?
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應由本條第二款規定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其中關於認定監護人監護能力,應當根據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條件以及與被監護人在生活上的聯繫狀況等因素確定。上述人擔任監護人沒有順序限制。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法定監護人的順序有順序在前者優先於在後者擔任監護人的效力。但法定順序可以依監護人的協議而改變,前一順序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權從後一順序中擇優確定監護人。
綜合上面所説的,監護人就是屬於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可以照顧被監護人的人,一般只要已滿十八歲就完全成年已有自己的獨立思想,不用監護人的存在,如果父母離婚,對於孩子來説是可以由自己來選擇跟隨那一方生活。
-
什麼情況下中止探望權呢?
離婚是我們大家都很熟悉的,大家身邊周圍離婚的人肯定也不少,但是現在離婚如果有孩子就會涉及到很多,比如孩子的撫養權和孩子的撫養費,其中還有孩子的探望權。那什麼情況下中止探望權呢?建立探望權制度,一是為滿足父母對子女基於親情的心理訴求,二是為保證父母離異後...
-
起訴探視權需要多少錢?
我們知道探視權顧名思義就是探視的權利,是運用到離婚中對於孩子探視的權利,一般情況下探視權都是沒有撫養權的一方擁有,另一方不能阻止一方進行探視,國家法律對於探視權有相關的規定。那麼如果起訴探視權需要多少錢呢?下面本站小編將為您進行詳細的解答。一、探視權...
-
關於離婚後兩個孩子會怎麼判
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第一,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第二,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第三,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
-
扶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後死亡,子女由誰撫養?
現在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很多人因為各種方面的原因而離婚,如果沒有孩子的話自然會少一些關於這方面的糾紛,但是對於有孩子的夫妻離婚的話,後面因為孩子的問題而產生很多的問題,尤其是對於獲得撫養權的一方一旦意外死亡的話,孩子的撫養就會成為問題。其實對於孩子的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