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的配偶也應該盡監護人的義務嗎?
一、監護人的配偶也應該盡監護人的義務嗎?
監護人的配偶也應該負一定的監護人的義務。
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説,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我國《民法總則》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被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和朋友。這些人雖然與近親屬不同,沒有必須擔任監護人的法律上的義務,但是,有些是自願承擔監護責任的,經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同意,可以擔任監護人。
如果沒有上述監護人,則由社會和國家負責,由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二、怎樣確認監護人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按以下程序與方式確定監護人。
《民法通則》第二節 監 護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
其他近親屬;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以上我們能知道,監護人是分為第一監護人的,在無確定第一監護人時根據相關法律,確定其他的監護人對未成年人行使保護及教育的權利,因此監護人的配偶也是有一定的監護人應負的責任。
-
年滿16歲的孩子能獨立生活嗎?
年滿16歲但尚未到成年的人,實際上心智都比較成熟,有些人已經接受了國家規定的九年義務教育,甚至還有一些是通過自己的勞動收入做為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並有能力照顧自己。因此,年滿16歲但尚未成年的人可以離開父母獨自生活。然而,對於年滿16歲但尚未成年的人來説,他們...
-
離婚後小孩撫養權變更需要什麼條件?
夫妻的離婚在經由法官審理判決之後可能就會把撫養權判給其中的一個人,可是如果在後期的生活中發現自己沒有能力撫養或者由對方發現其不具備能夠撫養好孩子的能力就可以要求把撫養權收回給自己,那麼,離婚後小孩撫養權變更需要什麼條件?一、離婚後小孩撫養權變更需要...
-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探視權怎麼申請?
在我國婚姻法當中明確的規定了父母離婚之後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是可以對孩子進行探視的,也就是探視權的規定。當然,不管是怎麼樣行使這個權利必須是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發展。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探視權怎麼申請?一、探視權怎...
-
一方不會生育,離婚孩子一定會判給他嗎?
離婚的時候,如果生的有孩子,那麼就要確定孩子是該誰撫養,這種就要根據雙方的家庭條件以及好好協商。如果女方不會生育,比如女的一方在醫院做了絕育手術的話,那麼法院調解的結果就會考慮到這個原因,就會直接把孩子判到女的一方。在實踐中,法院審核判定孩子由哪一方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