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離婚後不想給撫養費可以起訴嗎?
一、對方離婚後不想給撫養費可以起訴嗎?
對方離婚後不想給撫養費可以起訴的。超過一個月沒有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經過催要後仍然不予支付的,或者超過約定時間不知福撫養費的,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對於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
二、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撫養費數額和給付方式,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對子女撫養費的負擔,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的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三、撫養費的承擔方式是什麼?
(一)由父母雙方協議
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二)由人民法院判決
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支付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定義務,除有特殊情況都是應該支付孩子撫養費的,遇到了前配偶不肯給撫養費時,需要雙方先本着友好的態度進行充分的協商的,確實協商無效的情況下當事人是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的,可以自行提起訴訟,也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進行出庭參與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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