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蹤了怎麼離婚
一、夫妻一方失蹤了怎麼離婚
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離婚訴訟配偶下落不明的離婚訴訟分“下落不明不足兩年”和“下落不明滿兩年或兩年以上”兩種。
配偶下落不明不足兩年,是因配偶出走,不與家庭聯繫,不承擔家庭義務,故意違反婚姻義務而導致婚姻情感確已破裂離婚的主要原因。當事人可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其他導致婚姻關係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後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配偶下落不明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的,當事人有兩種方法達到解除婚姻關係的目的:
1、配偶下落不明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當事人可提出離婚。由於被告下落不明,當事人可在被告最後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1條的規定“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規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決。
2、配偶下落不明滿兩年或兩年以上,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落不明人失蹤(下落不明滿兩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滿四年後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其婚姻關係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申請人可持人民法院的公告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再次結婚手續。
二、兩人不在一個地方怎麼離婚
在我國,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第二是訴訟離婚。如果雙方對離婚沒有什麼異議,對財產債務和撫養權都達成了一致意見的可以選擇協議離婚,協議離婚只能在一方户口所在地辦理,對於異地夫妻來説如果由於種種原因不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辦理離婚的那麼只能選擇起訴離婚的方式。
起訴離婚則可以不在户籍所在地辦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作出了明確規定:
1、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居住滿一年的)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實踐中,如果您有遇到與配偶不在一個地方,甚至是您不知道配偶在哪兒而決定離婚時,您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時,您要確定好去哪個法院起訴,並準備好相應的材料和證據。而即使出現配偶下落不明的情況,雖然會對婚姻關係的解除造成一些不便,但並不代表就不能解除夫妻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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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離婚證是否就代表離婚?
律師解析:有離婚證就代表已經離婚了。因為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一般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頒發。我國法律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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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懷孕能提起訴訟離婚嗎,女方懷孕能提起離婚嗎
律師解答:能。律師解析:女方懷孕家暴起訴離婚是可以的。女方處在懷孕期間的,如果是女方提離婚的,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按正常離婚的途徑走。可登記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法院判離婚的依據仍然是婚姻關係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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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訴,沒有結婚證能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的。沒有結婚證需要到當地民政部門的檔案部門查詢、複印婚姻登記信息,持這樣的信息材料才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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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律師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