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離婚可以要補償嗎?
一、孕婦離婚可以要補償嗎?
女方懷孕期間可以要求離婚賠償,離婚協議中可以寫明男方自願賠償以及金額。但是在這種情況下要求賠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只能要求他負擔相應的孕產費用及今後孩子的撫養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根據上面法規的規定我們可以得知,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女方懷孕的情況下,女方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的六個月內,如果男方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應當説服調解男方撤回訴訟。若是男方依然堅決要求離婚,不肯撤回訴訟,法院應當作出不受理案件的通告通知男方。這也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婚姻家庭編為了保護婦女、懷孕中嬰兒的權益所作的特別規定。
二、離婚賠償的法律條件: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具體説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二)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説,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四)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當夫妻雙方在婚後出現了感情破裂或者一方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一方也是可以要求與對方辦理離婚手續的,那麼在辦理離婚手續時無過錯方也是可以向造成離婚的過錯方索要一定的經濟補償費用,但是經濟補償的金額在法律中沒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會由雙方協會決定的。
-
協議離婚能夠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嗎?
律師解析:首先,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後,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具有極強的人身性,其次,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
-
《民法典》中離婚時探視權如何約定
律師解析:離婚時探視權的規定如下: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為避免紛爭,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中應儘可能採用明確的時間、地點、方式等,以保證探望權行使的可操作性,避免產生誤解。如:雙方婚生女/子(年月日出生)隨女方生活,男方...
-
不履行離婚協議怎樣解決
律師解析: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
-
老婆懷孕8個月還可以離婚嗎
律師解析:女方處在懷孕期間的,如果是女方提離婚的,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按正常離婚的途徑走。可登記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法院判離婚的依據仍然是婚姻關係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