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女方起訴離婚女方會敗訴嗎?

離婚2.47W

女方起訴離婚女方會敗訴嗎?

一、女方起訴離婚女方會敗訴嗎?

如果雙方沒有異議,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不能達成一致,則一方可以去對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起訴,另外如果雙方能達成一致但是不想回户籍地辦理,也可以在居住地法院辦理離婚速裁,兩種程序都需要雙方出席。如果有法定的離婚情形如賭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滿兩年等,法院很大可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的話法院可能不會判離婚,但是判決後繼續分居六個月以上可以再起訴,此時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很大。

對於調解無效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作出涉及到離婚與否以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的判決。凡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不得重新起訴離婚,被告則不受上述期間的限制。實踐中,因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而又沒有法定判決離婚的情形時,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個月提起第二次的離婚訴訟。

二、怎麼寫離婚訴訟狀?

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應提交離婚起訴狀,名稱可以是:離婚起訴狀、離婚起訴書、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書。離婚起訴書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離婚訴訟管轄等內容。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了離婚訴狀寫作應包含的一般內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根據訴訟目的確定訴訟請求的範圍。訴訟請求體現了起訴人的訴訟目的,根據“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則,法院審理案件必須在原告訴訟請求的範圍內進行。

綜上所述,很多離婚案件中的原告都是女方,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要注重證據,在無法認定雙方感情破裂的,可以做出不支持離婚的判決,這樣女方就敗訴了。當然,這也不用擔心,女方可以在敗訴後重新組織材料,在規定的期限內上訴,往往經過二審法院是可以支持女方離婚訴訟請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