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強迫結婚被強迫一方可以怎樣得到救濟
被強迫結婚的一方,可以通過行政手段或者訴訟手段來救濟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規定,行政手段就是向婚姻登記機關請求撤銷其婚姻。而訴訟手段則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段婚姻。此時一般是適用簡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通過上述兩種方式,被強迫結婚對方可以進行救濟。但是,《民法典》生效實施後,被脅迫當事人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即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該婚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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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之後又復婚但沒登記算合法嗎?
律師解析:離婚之後又復婚但是沒有登記的不算合法婚姻。離婚之後復婚如果沒有辦理登記,則雙方不算復婚,既然不算復婚,那雙方之間自然就不存在合法的還有關係。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法律依據:《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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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結婚虛報年齡了該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結婚登記虛報年齡違法。報假年齡的行為,並不同“男不得早於22週歲”的規定相牴觸,發現後指出其錯誤,予以批評教育,不必追究什麼責任。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不可以由婚姻當事人隨意改變的。虛報年齡結婚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且自始無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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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婚姻財產能如何分割?
律師解析:一、無效婚姻財產能如何分割無效婚姻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無效婚姻個人財產不參與分割,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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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否認可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兩性結合。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新的的通知》明確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關係處理。也就是説自1994年2月1日起就不存在事實婚姻一説,如果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