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法律諮詢哪些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全文共分為6章,包括總則、結婚、 家庭關係、離婚、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附則,共51條。
結婚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家庭關係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離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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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婚姻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師解析:買賣婚姻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買賣的婚姻並不是當事人自願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撤銷該婚姻。我國法律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即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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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女方需要遷户口嗎
結婚登記後女方不是必須要遷户口。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由此可見,結婚後,不管是女方落户到男方,還是男方落户到女方,都是自願的。並不是女方一定要落户到男方。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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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認定有哪些
律師解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認定有:如果雙方構成事實婚姻的(1994年2月1日之前),應當以雙方同居之後其計算至雙方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之前認定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應當以雙方登記之時至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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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全國都可以領結婚證嗎?
律師解析:結婚證不能全國領,只能在其中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如果兩個人都沒有當地的户口,是不能在生活的城市登記結婚的。結婚只要到男女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領取就可以,沒有什麼區別。在男方家領證和在女方家領證都是一樣的效果,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