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訟外調解?
訟外調解
概念和作用:訟外調解,也稱訴前調解、行政調解,是指對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先經有關部門進行調解。這裏的有關部門,是指法院以外的有關部門,包括當事人所在單位、婦聯、基層調解組織和行政主管部門。
訴訟外的調解不是當事人要求離婚的必經程序,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也不是離婚的必經程序。婚姻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先經過訴訟外的調解程序,經過哪個機關調解。訴訟外調解不影響婚姻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所以對訴訟外調解必須遵循自願、合法原則,不得對婚姻當事人進行強迫調解。
婚姻訴訟流程
由於有關部門對婚姻雙方當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對症下藥,在實踐中對及時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婚姻家庭糾紛,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起着積極作用。而且在訴訟外調解中“有關機關”不是裁判機關,雙方當事人的對立性不強,可以做到不進一步傷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關係、消除對立情緒,所以易為當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當事人輕率離婚,或者促使雙方達成離婚協議。
結果
訴訟外調解一般有三種結果:
(1)雙方和好,繼續生活;
(2)經過調解,雙方達成離婚協議,當事人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3)調解無效,雙方未能就離婚及相關問題達成協議,要求離婚的一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婚姻案件流程:起訴、審理、判決
訴訟離婚--起訴(原告)、應訴(被告)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後,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於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並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
②有明確的被告;
③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户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和起訴狀副本。
-
女子隱瞞多次婚史還有女兒這種行為算不算騙婚?
一、女子隱瞞多次婚史還有女兒這種行為算不算騙婚?女子隱瞞多次婚史還有女兒的情況,並不一定構成騙婚行為,我國法律上的騙婚是欺騙者以詐騙錢財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利用結婚為誘餌而實施的犯罪行為。我國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騙婚的概念,騙婚一般以詐騙罪論處...
-
如果要調查婚外情要多少錢?
一、如果要調查婚外情要多少錢專業機構調查事實證據一般在三萬起,給出事實依據。但具體的還是要看案件本身情況;訴訟證據基礎費用五萬起,後期費用根據訴訟標的可雙方協商。二、如何收集婚外情證據,有哪些調查方式第三者的表現形式基本有三種:一是偶爾地與婚外異性發...
-
離婚補充協議書怎麼寫
一般在協議離婚的時候都要求夫妻之間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但是有可能在離婚協議書當中沒有對相關事情進行充分的約定,因此就需要簽訂離婚補充協議書。那麼這個離婚補充協議書怎麼寫呢?本站為您做詳細分析。離婚補充協議書甲方:×××,男,××××年××月××日出生,身...
-
夫妻分居半年能起訴離婚嗎?
按照有關的規定,夫妻之間因為感情感情的破裂分居滿2年的時候,法院可以以感情確已破裂為理由,起訴離婚將得到支持。因此,有些人便以夫妻分居為理由,即使雙方分居的時間沒有滿2年,也會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事實上,分居半年就起訴離婚,並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此時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