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款買房婚後加上妻子名字,離婚是要對半分嗎
婚前房產婚後到底要不要加配偶的名字?
一旦離婚,加名房產應當如何分割?面對上述問題,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審理的這起離婚案件,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案情:婚前3套房婚後加妻子名,離婚時妻子要求分走60%丈夫王、妻子喬經人介紹相識結婚,婚後育有一女。
王婚前全款買下杭州3套房,結婚時,王將喬的名字加在三套房的房本上。
但夫妻二人難敵生活的瑣碎,婚後種種瑣事,加上雙方婚前缺乏瞭解,使二人矛盾重重。
2020年,妻子喬向法院起訴離婚。
喬稱,丈夫多年啃老不去工作,家裏的日常開銷都是她在維持,整個家都是她在打理。
關於房產,她認為這三套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按照照顧子女、女方的原則對她多分,據此她要求取得60%的份額。
但王認為,他一直有穩定的房租收入,家庭開支一直是他在承擔,反倒是妻子常換工作。
對於房產,王認為買房時他還不認識喬,後因政策問題,房子不能登記在他一人名下,才不得已登記雙方姓名,因此他認為三套房產屬於他的婚前房產,不同意分割。
那麼對於本案,法院是怎樣處理的?
法院:房產婚後加名,不意味着一律對半分首先,一審法院認為,由於這三套房產登記了雙方姓名,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
如何確定分割的具體份額呢?通過比較男女雙方對三套房產來源的貢獻大小,以及合同簽訂、購房款支付情況等事實,根據照顧女方利益的原則,法院一審酌定丈夫王可分得75%的份額,妻子喬可分得25%的份額。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喬無法接受,她認為,雖然房產是王全款出資購買的,但是婚後房產加名即是對她的贈與,在雙方沒有約定份額的情況下,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時理應一人一半,喬據此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雖然三套房產登記為共同共有,但不意味着一律對半分割,此外並無證據證明王有將房屋一半份額贈與喬的意思表示,因此一審法院的判決結果屬合理範疇,二審法院予以維持。
以案普法:房產加名離婚時如何處理?在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全款購房的,房產證有配偶名字和沒有配偶名字差別還是比較明顯的,有名則有產權份額,但分割時不一定能分到二分之一,雙方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進行分割。
如果是婚前購房但需要共同還貸,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的,根據民法典及司法解釋的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如果產權登記了另一方名字,則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首先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處理。
此外有的當事人認為婚前和婚後加名差別較大,其實從法律效力的角度來説,婚前婚後加名並無明顯區別,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產證加名時,各方最好能夠簽署協議,對產權份額進行明確,以免發生糾紛。
-
分居一年就可以離婚嗎?
一、分居一年就可以離婚嗎?分居一年不是就可以離婚,協議離婚的,要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債務分割、撫養權等協商一致後,一起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離婚手續。訴訟離婚的,需要其中一方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
-
離婚後子女歸屬的原則?
一、離婚後子女歸屬的原則?1、確保孩子健康成長的原則夫妻離婚導致家庭破碎,對孩子的傷害是最大的,所以子女的心結以及保護孩子健康成長就成了離婚時孩子撫養問題的關鍵。在處理這一類問題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確立瞭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從有利於子女...
-
民法典中如何執行境外的離婚財產
一、民法典中如何執行境外的離婚財產法院對離婚轉移財產案件進行判決後,如果財產在國外銀行的,人民法院可以申請司法協助,請求外國司法機構協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六條國際民事司法協助的內容和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
-
雙方沒領證擺酒席算重婚嗎不算的。
一、雙方沒領證擺酒席算重婚嗎不算的。法律上重婚的認定標準,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行為,有時亦指因上述行為而形成的違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二、被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