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離婚冷靜期是特定情況嗎?
一、經歷離婚冷靜期是特定情況嗎?
經歷離婚冷靜期不是特定的情況。離婚冷靜期,又稱離婚熟慮期,是指在離婚自由原則下,婚姻雙方當事人申請自願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該申請之日起一定期間內,任何一方都可撤回離婚申請、終結登記離婚程序的冷靜思考期間。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協議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新調整後的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
1、申請。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記員按照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3、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説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並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併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期限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
5、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相關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三、婚姻冷靜期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根據具體要素的不同,可分為:
1、前提要件,三十日冷靜期屆滿時,當事人沒有撤回離婚申請;
2、期間要件,屆滿後,三十日內當事人為一定的行為;
3、主體要件,只能是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
4、機構要件,必須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5、行為要件,請求發放離婚證。
我國最新的法律中,對於雙方需要經歷離婚冷靜期,是有着強制性規定的。如果雙方採用協議的方式離婚,沒有經歷離婚冷靜期的那麼當地的民政局相關部門是不會對於離婚申請進行受理並頒發離婚證的,因此需要雙方協商好之後再決定。
-
民法典中婚前約定共同財產能否分割
一、民法典中婚前約定共同財產能否分割在結婚前約定婚前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感情破裂離婚後,約定的財產是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
-
贈與協議沒過户可以按遺產分割嗎
一、贈與協議沒過户可以按遺產分割嗎贈與未過户的房屋不屬於遺產,因為房屋尚未過户,並不是所有權人。《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條【贈與人瑕疵擔保責任】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
-
離婚法院判撫養費怎麼判
一、離婚法院判撫養費怎麼判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1、子女的實際需要。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
-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上訴材料有哪些
一、非婚生子女撫養權上訴材料有哪些1、原告的身份證明材料(出生證、户口簿)。2、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户口簿)。3、被告的身份證明材料(户籍證明或經常居住地證明)。4、民事起訴狀(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5、調取證據申請書(計算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