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財產怎麼認定
財產分割9.72K
下面由我結合相關法律來詳細例舉夫妻共有財產怎麼認定:
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對於夫妻共有的財產,雙方均有平等的處理權。所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指取得財產的原因發生在婚姻期間。如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取得的收益(但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如不動產漲價)。
??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活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該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該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對於夫妻共有的財產,雙方均有平等的處理權。所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指取得財產的原因發生在婚姻期間。如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取得的收益(但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如不動產漲價)。
??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活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該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該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婚姻法修正夫妻共同財產是怎樣的
一、婚姻法修正夫妻共同財產是怎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婚姻法分割房產分...
-
自願離婚無共同財產分割怎麼寫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
夫妻雙方婚前財產離婚後怎麼分?
一、夫妻雙方婚前財產離婚後怎麼分?在實踐中,婚前財產分割主要有以下情況: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遵...
-
離婚屬於私有財產的有哪些
一、離婚屬於私有財產的有哪些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並結合審判實踐,夫妻個人財產的範圍應當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1.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指一方結婚以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具體來説一是各種收入,例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