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環境罪的構成特徵是怎樣的
一、污染環境罪的構成特徵是怎樣的
1、客觀要件,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
2、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家對危險廢物的安全管理制度。污染環境罪的犯罪對象是有害物質。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主觀上是過失的。
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造成環境污染,致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嚴重後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行為人對這種事故及嚴重後果本應預見,但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
二、污染環境罪中需要從重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犯污染環境罪,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做出處罰:
(一)阻撓環境監督檢查或者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尚不構成妨害公務等犯罪的;
(二)在醫院、學校、居民區等人口集中地區及其附近,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
(三)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期間或者被責令限期整改期間,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
(四)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
污染環境罪的成立,以違反“國家規定”為前提,最重要的前置性行政規範之一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因此刑法對污染環境罪“處置”含義的判斷,應該嚴格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液態廢物的污染防治亦適用該法)的規定進行。
-
散亂污企業怎麼取締程序?
一、散亂污企業怎麼取締程序?1、環保行政機關出具行政處罰決議。2、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百零四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作出解散公司的決議,必須...
-
環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訴訟時效是幾年?
一、環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訴訟時效是幾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定,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
污染環境罪既遂量刑規定是什麼
一、污染環境罪既遂量刑規定是什麼1、犯污染環境罪,一般犯罪情節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有法定加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
-
刑法污染環境罪是怎樣規定的?
一、《刑法》污染環境罪第三百三十八條【污染環境罪】違法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