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通知書怎麼寫
對於普通的勞動者來説,瞭解合同的終止的相關知識是非常有必要的。勞動合同終止並不是所謂的口頭上的通知,一般來説,用人單位都將出具一份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本文列出了一份具體的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僅作參考。
一、合同終止通知書怎麼寫
下面是一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範本。
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__________:
你與公司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限.公司決定不再與你續簽勞動合同。請你於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終止勞動合同的補充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
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的區別是什麼?
律師解析:所謂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於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行為。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合同關係客觀上不復存在。根據定義來看,二者極為相似,即都發生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效力。但是二者還...
-
在什麼情況下,當事人能夠解除合同
律師解析:解除附條件的合同方式有:協議解除、法定解除或約定解除。具體如下:1、協議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解除;2、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現法定解除事由時,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請;3、約定解除是在制定合同時就約定了解除條件,解除條件成就時,合同解...
-
單方解除合同何時生效
律師解析:單方解除合同生效的時間是,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法律其他規定。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法律依...
-
解除三方後檔案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毀約三方協議之後檔案需要及時改派、轉出。可以要回原來簽署的各聯三方協議,讓原來的簽約單位給出具一份解約函,協議上沒有違約金內容可以不予賠償,但是必須跟公司協商解決。如果用人單位要求繳納違約金,需要繳納不超過5000元的違約金,然後回到學校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