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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付違約金要求毀約合同

一、願意付違約金要求毀約合同可以嗎

願意付違約金要求毀約合同

付了違約金,只要對方也願意是可以將合同解約的。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對各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損失賠償額一般不大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簽訂合同之後反悔屬於違約,違約方沒有合同解除權。因此,違約方不但需要承擔延遲履行違約責任,還需要承擔繼續履行合同的義務。

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情形、違約金的數額合違約金的計算方式,違約金低於實際損失的,當事人可以按照實際損失要求賠償。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的,當事人可請求予以適當減少,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30%,可以認為是過分高於實際損失。

所以,訂立合同一般是不能反悔的,反悔之後,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必須具備解除的條件

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適當履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這是中國法律所規定的重要原則。只是在主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情況下,合同繼續存在已失去積極意義,將造成不適當的結果,才允許解除合同。這不僅是解除制度存在的依據,也表明合同解除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否則,便是違約,不發生解除的法律效果,而產生違約責任。中國法律對合同解除的條件作了比較詳盡的規定,表明了對合同解除的允許與限制。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了適用一切合同的解除條件,學説稱為一般法定解除條件。該法第六百一十條和第七百一十一條規定了僅僅適用於特別合同(如買賣、租賃諸合同)的解除條件,學説稱為特別的法定解除條件。民法典使解除的條件更科學,如已承認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為一般的法定解除條件,已全面承認約定解除等。

為了更好的約束和保障當事人雙方的權益,雙方當事人也是可以簽訂相應的合同,那麼合同中也是需要寫明雙方約定的事宜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當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做出違反合同的行為後,無過錯方也是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違約金的。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都會規定違約金的。但是這個時候,不想要繼續履行合同,可以通過支付違約金之後來達到解除合同的協議。但是這個解除合同,必須是在雙方願意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