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勞務合同到期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嗎?
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女職工在三期內(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順延至三期結束.在三期結束後,單位因合同期屆滿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説用人單位將“三期”女職工辭退的,那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將會依法確認為無效行為。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女職工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
晚育(女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生育後3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子證》增加35天,如難產再增加30日,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嬰兒增加15天。
女職工在孕期合同到期,單位不再續約是否違反勞動法?
1、女職工在孕期合同到期,單位不再續約並沒有違反勞動法規定。
2、但在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也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孕期、產期、哺乳期滿為止。
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 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節錄)第三十四條規定,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滿為止。
綜合上面所説的,如果女職工在孕期合同到期的話,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只有等到過了三期,用人單位才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而且對於解除合同,用人單位還必須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提前30天通知,不然的話,用人單位就要賠償勞動者的經濟損失。所以,為了避免糾起糾紛,最好是按照法律的程序來走。
-
雙方協商賠償合同怎麼寫
一、雙方協商賠償合同怎麼寫首先,甲乙雙方地位和信息要寫全面。其次,協議的內容,要包含賠償的原因,具體的賠償金額和日期,賠償的支付方式,最好是一次性支付,作為此次事故的全部賠償費用。最後,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只要是出自雙方之間真實意願,不違反法律規定,經雙方簽字、...
-
違約責任能否超過所造成的損失
一、違約責任能否超過所造成的損失合同當事人有約定違約責任時,例如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數額可以向於實際損失,但不能過高,如果過高的,可以申請減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
-
一般鋪面轉讓合同怎麼寫
一、一般鋪面轉讓合同怎麼寫寫鋪面轉讓合同,應當具備以下內容:1、三方當事人的身份信息2、鋪面信息、租金的結算與支付、鋪面裝修設施設備的約定,鋪面轉讓費用的支付,鋪面的交接時間方式,鋪面物業費,水電煤等費用的結算3、生效條款、違約金條款及爭議管轄地等條款4、...
-
買賣合同糾紛屬於什麼祕密
一、買賣合同糾紛屬於什麼祕密屬於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此商業祕密包括兩部分: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如管理方法,產銷策略,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等經營信息;生產配方、工藝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