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賓館合同糾紛怎麼辦?
一、發生了賓館合同糾紛怎麼辦?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合同違約起訴的管轄是怎麼規定的?
1、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託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4、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5、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6、書面合同中的協議,是指合同中的協議管轄條款或者訴訟前達成的選擇管轄的協議。
7、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選擇管轄的協議不明確或者選擇規定的人民法院中的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選擇管轄的協議無效,依照規定確定管轄。
8、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登記註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在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之後,就必須是嚴格的按照合同內容來履行,但是雙方當事人關於合同當中的內容如果理解不一致,已經產生糾紛的,就只能夠通過調解、訴訟或者是仲裁等相關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了,但是一定要注意採取合法的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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