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的內容有什麼
一、轉租房屋租賃合同範本的內容有什麼
轉讓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轉租方(甲方):某某,受轉租方(乙方):某某
根據《民法典》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於某地公有居住或非公有居住的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或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或徵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全部或部分即某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築面積多少平方米。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2、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二)、(三)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租賃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該房屋的用途為自己住宿,乙方承諾按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或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第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某年某月某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個5月。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某年某月某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租賃合同的租期。
2、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轉租期屆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第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多少元,月租金總計為多少元。該房屋租金某年某月某日內不變。自第某年某月某日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2、乙方應於每月15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百分之幾支付違約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某某方式
二、房屋租賃糾紛賠償損失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九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第十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
第十一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合同解除時,雙方對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的處理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因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應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賠償剩餘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應在利用價值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三)因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合同解除的,剩餘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由雙方按照公平原則分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十二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期間屆滿時,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或者擴建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房屋租賃糾紛賠償損失的標準為承租人是否有擅自改變出租人房屋整體結構,並且是否有經過出租人的許可進行房屋內部裝潢的。如果沒有得到出租人的許可,承租人擅自改動房屋內容的裝潢,則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追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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