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合同義務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合同訂立2.9W
後合同義務,是指在合同終止後,當事人根據誠實信用原則而應當履行的旨在維護給付效果或者妥善處理合同終止事宜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二條列舉了通知、協助、保密三種後合同義務內容,但是後合同義務的完整內容不僅僅以這三種為限。通常,後合同義務的內容還應當包括注意義務、説明義務、照顧義務、忠實義務和減損義務等等。後合同義務的應當內容根據交易習慣確定,合同的具體內容不同,相應的後合同義務也不會相同。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雖規定了後合同義務,但對違反後合同義務的民事法律後果,卻未做出具體的規定。按照學術界通説的觀點,違反後合同義務仍然應當按照違約責任處理。
對於後合同責任的承擔方式,大體應有強制協助、繼續履行、停止侵害和賠償損失四種,在審判實踐中其承擔方式的具體適用應根據受損害方的要求和案件具體情況由法官自由裁量。其中,賠償損失應當受到較為廣泛的應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二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二條列舉了通知、協助、保密三種後合同義務內容,但是後合同義務的完整內容不僅僅以這三種為限。通常,後合同義務的內容還應當包括注意義務、説明義務、照顧義務、忠實義務和減損義務等等。後合同義務的應當內容根據交易習慣確定,合同的具體內容不同,相應的後合同義務也不會相同。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雖規定了後合同義務,但對違反後合同義務的民事法律後果,卻未做出具體的規定。按照學術界通説的觀點,違反後合同義務仍然應當按照違約責任處理。
對於後合同責任的承擔方式,大體應有強制協助、繼續履行、停止侵害和賠償損失四種,在審判實踐中其承擔方式的具體適用應根據受損害方的要求和案件具體情況由法官自由裁量。其中,賠償損失應當受到較為廣泛的應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二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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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合同要具備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訂立合同需要具備的條件分別有以下幾點:主體應當是適格主體且訂立合同是真實的意思表示;訂立合同的程序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或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訂立合同的內容需要符合公序良俗;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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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訂立的基本原則及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合同訂立的基本原則是平等原則、自願原則、公平原則、誠信原則、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綠色原則等。合同訂立的基本條件是,需要有合同主體、合同標的、合同價格、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基本內容,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條民事主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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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合同注意事項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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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約邀請包括哪些是指什麼
律師解析:如寄送價目表、發佈拍賣公告、公佈招標公告等行為。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只是引誘他人發出要約,不能因相對人的承諾而成立合同。在發出要約邀請以後,要約邀請人撤回其邀請,只要沒給善意相對人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要約邀請人一般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