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審查合同,合同審查要點有哪些?
要審查合同,合同審查要點主要有十點:審查合同主體、審查買賣標的物(貨物)的基本情況、審查標的物的數量和計量方法、審查標的物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審查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和包裝要求、產品價格及支付期限、地點和方式及交貨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審查合同中是否約定驗收或者檢驗的標準、方式、日期、審查是否約定結算方式。在買賣合同中不寫結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寫結算方式,不寫結算期限、審查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審查合同落款、署名、蓋章等方面。
1.審查合同主體,不只是要審查合同主體是否適格。還要看供方有無供貨能力,有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如是審查需方,需看有無付款能力,有無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能力。注意供需雙方都要核對清楚。
2.審查買賣標的物(貨物)的基本情況。看是否有產品名稱故意不寫全稱,混淆產品品種;或供方不寫產品牌號和商標,想達到以次代好的目的;有的供方不寫產品規格型號,企圖交貨矇混過關;還有的供方不寫生產廠家,想用價低的檔次差的產品供貨。
所以,在審查時需重點審查是否寫清產品全稱,寫清牌號、商標,寫清、寫全規格、型號、寫清生產廠家。
3.審查標的物的數量和計量方法。為避免合同雙方簽訂者對產品數量或計量方法故意約定為本企業的標準或計量方式。
4.審查標的物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這在買賣合同中存在的陷阱是不寫質量標準;成套產品的,不寫附件的質量標準;看樣訂貨的,不封存樣品。
5.審查標的物的包裝方式和包裝要求。在買賣合同中,會經常出現供方不寫或不寫清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也不寫費用負擔,以達到簡易包裝省錢省力的目的。在審查時就要注意看是否寫清包裝物、包裝標準、包裝標籤的內容等。
6.產品價格及支付期限、地點和方式及交貨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7.審查合同中是否約定驗收或者檢驗的標準、方式、日期。
8.審查是否約定結算方式。在買賣合同中不寫結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寫結算方式,不寫結算期限。以達到延長付款期的目的,這是買賣合同常存在的陷阱。這就需要注意審查是否寫清結算的具體方式,寫明結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還要審查是否寫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確切數額。
9.審查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爭議的方法。在買賣合同中會存在有可能違約的一方,不寫違約責任,或將違約責任寫得過輕。甚至不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選擇有利於自己的合同解決方式和管轄機關。以為己方違約做好鋪墊。這就需要注意是否將違約責任寫具體。
10.審查合同落款、署名、蓋章等方面。在買賣合同中往往存在不注意寫明簽名人是法人代表,還是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委託代理人。及不蓋公章或蓋的不是公章,用沒有備案的合同章甚至業務章,或蓋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屬部門的印章。
合同的審查要點主要是要審查清楚合同的主體,雙方交易的標的物的質量、價錢、交貨方式、如果有包裝的,還要明確包裝的標準、合同中的單位名稱是不是與其簽訂的合同的公司,要審查清楚是否寫到分公司或者是子公司,蓋章的公司名稱也是、貨款的結算方式和期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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