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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付有關標的物資料的影響風險轉移嗎

未交付有關標的物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負擔,是指在買賣合同訂立以後,標的物非因雙方當事人的故意或過失而發生意外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誰承擔的問題。我國法律規定,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因此,未交付有關標的物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風險仍然由買受人負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零九條 【未交付單證、資料不影響風險轉移】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標的物的單證和資料的,不影響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的轉移。

未交付有關標的物資料的影響風險轉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