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連帶清償責任範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所以拖欠員工工資不僅是公司就債務,而且是第一順序的賠償對象。員工工資可以要求股東以認繳未繳出資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
公司破產民間借貸怎麼償還
律師解析:1、公司是屬於法人組織,而法人與法人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屬於民間借貸。公司如果對到期民間借貸無法清償,並且明顯資不抵債的,公司就出現破產情形。2、公司破產後,民間借貸的債權屬於普通債權,公司在清償優先債權後有剩餘財產的,就按一定比例清償民間借貸債權...
-
破產清算財產能否查封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
-
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企業解散是指已經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現而停止公司的對外經營活動,並開始公司的清算,處理未了結事務從而使公司法人資格消滅的法律行為。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現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規定的解散事由以後,依法清理公司的債權債務的行為。正常情...
-
公司在清算期間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的,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清算期間,公司法人人格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清理債權債務的職權亦歸於清算組進行,為防止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公司已解散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解決債權、債務;在申報債權期間,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因此,所以,公司在清算期間只能開展與清算有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