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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酒水需要什麼證件

銷售酒水需要什麼證件
律師解析:銷售酒需要辦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衞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
營業執照。
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
税務登記證。
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税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辦理税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法律依據:《税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八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户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税務機關申報辦理税務登記:
(一)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税務登記,税務機關發放税務登記證及副本;
(二)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准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税務登記,税務機關發放税務登記證及副本;
(三)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應當自納税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税務登記,税務機關發放臨時税務登記證及副本;
(四)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税務機關申報辦理税務登記,税務機關發放臨時税務登記證及副本;
(五)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税務機關申報辦理税務登記,税務機關發放臨時税務登記證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