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籤合同委託總公司付款的約定是否有效
一、分公司籤合同委託總公司付款的約定是否有效?
分公司籤合同委託總公司付款的約定滿足以下條件就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1、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只是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沒有名稱,應冠以隸屬公司的名稱,沒有自己的股東、註冊資本和法人代表,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子公司具備法人資格,有名稱、公司章程和組織機構,也有自己的股東、註冊資本、法人代表,對外以自己的名義活動。
2、分公司沒有自己的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時作為本公司的財產而計入本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因此其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債務由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承擔責任;
子公司擁有獨自的財產,以自身全部財產為限對其經營負債承擔責任,而母公司只是作為最大股東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的經營債務承擔責任。
3、分公司由本公司依法設立,分公司的設立知識在當地履行簡單的登記和管理手續即可,不用通過一般公司設立的法律程序;
子公司是公司,按照採取的公司形式,按照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程序設立。
三、分公司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於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總公司要對分公司的債務負無限責任。
5、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和章程,而只能使用與總公司同樣的名稱和章程。
在司法實踐中,分公司有獨自簽訂合同的權利,且分公司簽完合同後,絕大多數的情況下不需要專門委託總公司付款,因為分公司可以在總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開展相關的經營活動。在和合同相對人籤合同的時候,如果分公司需要通過總公司付款,需要提前告知合同相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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