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會工作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監事會工作內容是怎麼樣的?
監事會,也稱公司監察委員會,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備監督機關,是在股東大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置,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
公司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依法行使的監督職權包括: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監事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5、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
6、向股東大會提出提案;
7、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至少多久召開一次
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的召開的規定具體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2、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3、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
4、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5、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為公司的監督機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都有相當規模,經營活動複雜,專業要求高,所有者與經營者分離明顯,在這種情況下對公司的監督、對經營者的監督有顯著的必要性。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規定不少於三人,但又未規定組成人員的上限,是因為至少三名監事才能形成集體,才可以發揮集體的職能。
在監事會的組成人員中,應當推選一名召集人,也就是召集人由一名監事擔任。
在日常生活當中,可能大家對於公司方面的一些法律規定都不是特別的瞭解,公司內部一般情況下會成立董事會和監事會,監事會,顧名思義,其工作內容就是負責監督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檢查公司的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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