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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公司的要件

一、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

設立公司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