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夥企業的正常經營債務如何承擔
在我國,合夥企業是區別於公司的又一種組織形式。有的人會選擇設立公司,有的人會選擇成立合夥企業。我國的合夥企業由有限合夥企業和普通合夥企業兩種。
那麼,我們要怎麼區分有限合夥企業和普通合夥企業呢?
首先,從需要承擔責任的大小來進行區分:
普通合夥企業的出資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比較大,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企業的出資人承擔的責任則比較小,就只是看自己出了多少錢入夥,就承擔相應份額的責任就可以了。
其次,是看合夥企業組成人員的不同:
普通合夥企業都是普通合夥人一起組成,有限合夥企業就需要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一起組成,不能只有有限合夥人,因為有限合夥人沒有合夥事務的執行權,只有普通合夥人才能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
關於有限合夥企業債務的承擔,如果是正常的經營的,沒有出現意外情況的,那麼,根據法律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需要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有限合夥人則只需要承擔限定的責任,出多少錢就承擔多少責任。
如果是合夥人出差錯了,故意或過失導致債務的發生:
1.那麼是先由合夥企業承擔責任,合夥企業的財產不夠清償的時候,普通合夥人就需要站出來,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走完這兩步程序以後,就要找真正的罪魁禍首了,犯錯誤的合夥人需要承擔最終的責任,先前承擔責任的企業和普通合夥人可以找有過錯的人追償。
2.如果是有限合夥企業虛假出資的話,抽逃出資主要就是指有限合夥企業裏面的有限合夥人的違約行為,因為有限合夥人是以自己的資金來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則是以自己的所有資金和經營作為入夥的保證。從這點上來説,有限合夥能跟普通合夥人還是有不一樣的。
所以如果有限合夥人抽逃出資的話,違反了合夥協議的約定,首先要承擔違約責任,然後需要足額繳納出資。
此外,有限合夥企業中合夥人身份是可以互換的:
1.就是説有限合夥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夥人,普通合夥人也可以變成有限合夥人。
2.關鍵就是對於合夥債務的承擔需要注意區分。有限合夥人在變成普通合夥人後,需要承擔的債務就變多了,有限合夥人對他在做有限合夥人期間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的責任,如果是普通合夥人轉變成有限合夥人的話,普通合夥人的債務也沒由變少,普通合夥人需要對他在作為普通合夥人期間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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