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塊企業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上市是企業需要的,通過上市對於企業的發展有極大的推動,那麼中小板塊企業上市需要什麼條件呢?小編通過整理,關於中小板塊企業上市條件。希望通過這些整理的這些條件,能夠幫助需要上市的這類企業。
中小板塊上市的基本條件、程序與主板市場完全一致,中小企業板塊是深交所主板市場的一個組成部分,按照“兩個不變”和“四個獨立”的要求,該板塊在主板市場法律法規和發行上市標準的框架內,實行包括“運行獨立、監察獨立、代碼獨立、指數獨立” 的相對獨立管理。中小企業板塊主要安排主板市場擬發行上市企業中具有較好成長性和較高科技含量的、流通股本規模相對較小的公司,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發行人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第一,獨立性條件。
發行人應當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對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發行人的資產完整,人員獨立,財務獨立,機構獨立,業務獨立。發行人的業務應當獨立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預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同業競爭或者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
第二,規範運行條件。
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理會、獨立董事會、董事會祕書制度,機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已經瞭解與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法律法規,知悉上市公司激起千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定義務和責任。發行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任職資格。
第三,財務會計條件。
發行人資產質量良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盈利能力較強,現金流量正常。具體各項財務指標應達到以下要求:3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達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累計超過人名幣5000萬元;或者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名幣3億元;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採礦權等後)佔淨資產的比例不高於20%;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發行人依法納税,各項税收優惠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成果對税收優惠不存在嚴重依賴。
要求既然出來了,那就需要審查自身是否符合這樣的標準。小編希望符合這些標準的企業都能夠順利上市,歡迎大家瀏覽本文,希望能夠對他們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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