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出資額到期後怎麼辦?
一、認繳出資額到期後怎麼辦?
註冊公司認繳後,如果到期未完成當時約定的認繳數額,會造成的後果:
1、如果股東不能繳納,則對其他股東構成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有人向公司主張債權,未能及時出資的股東對於未出資的部分承擔清償或賠償責任。
“認繳”不等於“不繳”,股東認繳的註冊資本是股東對公司所承擔實繳義務,最終還是應當繳納。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並沒有改變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規定,也沒有改變承擔責任的形式。只是刪除了實收資本在時間上的強制規定,使其有所緩解。但並未解除股東本身的義務和責任。
註冊資金認繳期限到期後不能繳齊,四種方法輕鬆搞定:
1、如果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可以直接註銷或者轉讓。
2、可以通過修改章程,延長出資期限;這個方法應該是最省錢省事的,但是它必須得到全體股東的同意才行。
3、找人幫忙墊資,把註冊資金實繳了。現在市場上墊資的價格也不貴,手續費大概也就千分之一。
4、未能及時出資的股東由其他股東代繳或者轉讓股份。沒錢只能賤賣股份!
5、去工商局辦理減資變更。既然大家都交不出錢,那就縮小注冊資金。
二、公司註冊資金認繳的注意問題有哪些?
1、認繳時限並不是越長越好。認繳金額,認繳期限等信息都將對社會公佈,企業運營過程中,認繳期限太長會引起合作伙伴對公司誠信和實力產生懷疑;企業應該根據自身實力、經營規模和創業規劃來確定認繳期限,樹立誠信意識。
2、註冊資本可以“只認不繳”註冊資本“實繳”改為“認繳”,並不意味着註冊資本可以“只認不繳”,企業應在承諾的認繳期限內繳納完畢,同時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在交易過程中,“只認不繳”會影響公司的誠信度;監管部門會對企業進行抽查,如果企業未兑現認繳的承諾,主管部門將按照《公司法》進行處罰,並將其拉入“經營異常名錄”向社會公示,甚至可能寫進全國聯網的“黑名單”,導致“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3、不花錢也能辦公司“認繳制”也是有額度的,“零元”肯定不能註冊,而且,註冊資本只是設立公司的條件之一,公司要維持基本運營,還需要場地、設備、員工等,不花錢也能辦公司是不可能的。
因此如果是這個註冊公司已經認繳了,那麼就必須要在出資額到期的期限之內,把這個出資額繳納清楚,否則當有人來進行債權的討鑰匙,這個沒有完成,出資額繳納的,股東就會承擔相應的清償與賠償責任,除非這個公司他已經不想再繼續經營,那麼可以將這個公司直接註銷,或者是把這個公司轉讓給其他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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