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併與收購的區別聯繫是什麼
在講解兼併與收購的區別聯繫時,我們先來看一下兼併與收購的定義
兼併(Merge)一般是指一家企業通過現金或者證券或者別的形式購買別人產業的產權,使別人的企業沒有了法人資格或者是改變了別人企業法人實體,並可以對這些企業有控制權,對他們做的決策有控制權。
收購(Purchase)是指一家企業通過現金、股票或者證券購買別家企業的一部分產權資產或者是全部產權資產,購買後能獲得該企業的控制權。對於收購,收購的對象一般有兩種:股權和資產。
收購股權和收購資產是有區別的,主要的區別是:股權指的就是股份,收購一家企業的股份,就可以成為這家公司的股東,成為股東後就要對這家公司負責,要承擔該企業的債權和債務;而收購資產則不用承擔該企業的債權和債務,因為收購資產只是一種買賣行為,無須負責。
兼併與收購的區別兼併與收購的區別在於:
1、在兼併中,原來的企業法人將不存在,而在收購中,是可以部分產權轉讓的,其它都不變。
2、兼併後,兼併企業是要承擔成為被兼併企業所有債權和債務的,不光兼併了別人企業的資產,債權和債務是同一時間轉換的;而在收購中,收購企業成為被收購企業的新股東,佔多少股份承擔多少風險,不需要全部承擔。
3、兼併多發生在被兼併企業運作出現問題,資金鍊斷裂、北京兼併後一般需要對其進行調整後再重新運營;而收購指的是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不存在危機,產權流動比較平和。
通過上面的介紹,我們可以看穿在運作中兼併、與收購的聯繫遠遠的超過其區別,所以兼併、合併與收購常可以一起作為同義詞使用,統稱為“購併”或“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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