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丟了押金可以退回嗎?
一、租賃合同丟了押金可以退回嗎?
租賃合同丟了押金可以退回,但是也是有前提條件的,也就是説並不存在着違約等情況。
要交押金
1、交租房押金可以約束租客對房屋不進行損壞,在租房的過程中如果因租客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房東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租客必須在接到房東付款通知後10日內補足。如果因房東違約,可將租房押金無條件的退還給租客。
2、租房一般都得交押金,押金的多少得看房屋的裝修情況和傢俱、電器的配置情況,收取押金的目的是房東為了保障自己物品。沒有特殊情況,退房的時候押金都會全數退還的。有的房東會以需要換鎖為由而扣下一點點押金,但金額不會太大。
3、是否一定要交租房押金一般來説租房押金是雙方協商的結果,押金法律並未規定其性質,一般認為是屬於要物合同,要有金錢的實際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屬於無名合同的一種。這種法律未規定但已為一般人所約定俗成的租賃交易形態,因為房東可擔保房子不會被房客給損壞,從押金中求償,也可以擔保租金之按時給付,所以在一般租賃合同中相當常見。
(二)租房押金一般是多少
1、租房押金一般多少合適,目前,租房一般都是實行的押一付三,就是要押一個月的租金。這個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較常見的,至於租房押金交多少,在法律上沒有個具體的依據。
2、可以互相協商來解決交租房押金的多少。
二、租金法律規定是什麼?
法律規定
《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條【動產質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四百三十六條 【質物返還及質權實現】債務人履行債務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押財產。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質權人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很多的人在租賃房屋居住的時候都是交的押金,這實際上也就是具有一種保證方面的作用,可以有效的阻止房客存在違約的情況,如果沒有違約情況的話,大部分是退還押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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