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店面需要注意什麼?
一、租賃店面需要注意什麼
1、雙方好約定好租金。俗稱“押金”,主要用於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未繳付的費用。因為商鋪適應的電費、水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
2、還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關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麼辦?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
3、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後,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後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並追究承租人相應的違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4、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
5、“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二、不能租的房屋有哪些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沒有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若出現產權糾紛,承租人隨時都可能會因為出租人沒有擁有合法的房屋權屬證書,受到糾紛影響而不能得到權益的保障。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這類房屋,在法律上權利存在瑕疵,如果發生糾紛,權益都不到保障。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如果沒有取得共有人的同意,出租人是沒有處分權的,租這樣的房屋,本身就是對共有人合法權益的侵害。
4、權屬有爭議的。房屋的產權處於不明狀態時即權屬有爭議的,這時,租賃房屋的合法性將難以得到保障。
5、屬於違法建築的。違法建築是指取得規劃部門的合法建設手續建造房屋,之後也沒有補領規劃許可證。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租賃建造質量、生活設施達不到安全標準的房屋,承租人的生活安全將會受到影響。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這類房屋的抵押權人對該類房屋具有他項權利。抵押人若要出租抵押的房屋,須徵得抵押權人的同意。租賃沒有經過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房屋,是對抵押權人權益的侵犯。
8、不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門面房也就是我們説的商鋪,這類是屬於商業用房,很多人購買或者租賃,其實都是為了投資,讓錢生錢 。而在從他人手裏租賃門面房的時候,也不得不小心注意,這樣做也是為了避免日後自身利益遭受不必要的損害,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其實也能減少糾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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