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房屋租賃1.21W
出租人的權利有:收取租金,轉讓租賃物,依法解除租賃合同,收回租賃物。出租人義務有: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的義務,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出賣租賃物應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的義務,解除合同時應當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的義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
房子租賃怎樣防止承租方轉租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承租人轉租房子的,要經出租人同意。而出租人要防止承租人轉租的,可以在合同中載明房子不是轉租,並且約定轉租的違約責任。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
-
居住權人可以出租房子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居住權人一般不可以出租房子。居住權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設施佔有、使用的權利,具有人身專屬性。居住權人不屬於該房屋的所有權人,對該房屋不具有所有權,無權對房屋進行租賃收益,居住合同中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依據:《...
-
商鋪轉讓合同簽訂應該注意什麼
律師解析:商鋪轉讓合同簽訂要注意以下事項:1、簽訂合同前,租賃雙方應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及房屋權屬證明;2、務必考察店面轉讓的原因及之前的債權、債務情況,並在合同中明確註明,以免跌入轉讓合同的陷阱;3、務必事先調查清楚所看中的店面地段在短期內是否有市政方面...
-
房子租賃糾紛起訴程序
律師解析:房子租賃糾紛起訴程序如下:一、原告方書寫起訴狀,應當記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負責人、住所等信息;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