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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房產的定金如何退?

購買房產的定金如何退?

一、購買房產的定金如何退?

購買房產的定金一般不退,只有在開發商原因下可以退還雙倍定金,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的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以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定金罰金的認定

1、定金罰則具體內容

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2、定金的適用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需要定金的實際交付。

定金如未實際交付的,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不訂立主合同時,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2)主合同必須有效。

這是由定金合同的從屬性所決定的。如果主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即便當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實,也不能適用定金罰則。但是,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即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卻不一定無效。

(3)當事人不履行債務且無法定免責情形。

3、《擔保解釋》對適用定金罰則的幾種特殊情況作出的規定:

(1)視為不履行被擔保的債務的情況。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不完全履行合同時的定金罰則。

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因合同關係以外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償。

對於定金的具體法律效力和屬性,在法律上已經明確進行了規定,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處理上,應當嚴格按照法律上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合法的適用,特別是對於購房方存在違約的情況下,那麼顯然是不可以對定金進行退還處理的。

標籤:房產 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