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的訴訟流程是怎樣的?
打官司流程:
1)你首先需要確認被告是誰(就是你要對方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或單位),如果是個人,那麼你需要到對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證明(個人無法辦理,律師可以打印);,如果是單位,那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註冊資料;
2)其次你要寫民事訴訟狀,説明事實與理由,以及你要對方賠償損失的依據,當然,你需要提供書面證據(口頭錄音/錄像),如果你認為有的證據你無法取到,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讓法院替你取證,雖然可能性很小);
3)準備就緒後,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如果受理了,則會給你交費通知書,你再持交費通知書去繳納訴訟費用;
4)繳納費用後,算是你的案件已經正式受理了,法院會安排日期,並給你傳票,上面寫明開庭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審判員;
5)開庭時間到了,你應準時到庭,遲到會被法院認為你放棄審理,會作為撤訴來處理.到庭後,法官的書記員會核實雙方的身份,然後進入庭審階段;
6)開庭階段:法官會先問你要不要法官迴避(如果你確認法官與被告是親戚或者其它親密關係,那麼你就説要回避,否則你就説不需要),然後宣佈正式審判,會讓原告先讀訴訟狀,讀完後提交相應的證據,再讓被告反駁,然後進入對證據的質證階段,這個時候,你一定要對所有對方的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進行仔細的質辯,否則就會對你不利.證據質辯完後,就進行雙方的辯論階段,一般法官會讓雙方各有兩次的機會,如果時間拖長了,那麼就可能只有一次了.辯論結束了,法官通常會問雙方,要不要調解.如果雙方都説可以,那麼法官會先分別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法官就會宣佈,現在休庭,擇日宣判.過段時間,法官的書記員就會通知你去拿判決書.
7)拿到判決書後,如果你認為判決不公平,那麼你就要在拿到判決書之日起規定的期限內提起上訴.那麼你就要寫上訴狀,然後提交給審判法官,由他連同你的一審資料提交給二審法院.你要記住的是你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去繳納上訴費,該上訴費用與繳納時間與方式在判決書上末尾有寫明,法院不會再通知或提示.如果錯過,那麼你就無法上訴了.
8)如果你不想上訴,對方也不上訴,但對方又不願意賠償損失給你,那麼你就要向法院的執行庭申請執行了.於是又進入一個複雜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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