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在收房前解除購房合同
一、怎樣在收房前解除購房合同?
1、協商解除。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購房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存在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3、合同違反法律法規額強制性規定或者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虛假。
三、購房合同解除糾紛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哪些?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四、購房合同解除糾紛滿足哪些條件才可以申請仲裁?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五、購房合同解除糾紛的律師費一般是多少?
購房合同解除糾紛的律師費不是法定的,但收費標準主要取決於以下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7、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買家在收房前解除購房合同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的,如果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一般開發商也不會同意解除購房合同,對於因為解除購房合同而引發的糾紛,要按照購房合同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購房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以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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