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公民的財產權受侵害的標準

公民財產權受到侵害,可以主張以下權利:
(1)確認物權請求權。因財產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2)返還原物請求權。所有權人的財產被他人侵佔的,所有人權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
(3)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請求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
本條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公民的財產權受侵害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