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認購書的效力如何
商品房認購書是為了保障將來能夠與開發商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而進行認購的協議書,性質上屬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由於認購書具備買賣雙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面積、坐落、款項、金額等,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所以認購書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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