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二手房,户口這個問題要注意
根據常住户口登記管理規定,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一個合法穩定住所只能登記一户。因此,賣家佔用户口、拒不遷出,買家的落户就成為難題,甚至户口糾紛還可能會影響到孩子上學,買家的損失相對更為嚴重。這類糾紛該如何解決?
賣家佔用户口拒不遷出
湖北武漢的邱女士最近多了件“後悔”事兒:她在當地曾購買過一户二手房,由於賣家在武漢僅有這一套房產、賣掉房子就沒了掛靠户口的地方,因此賣家和邱女士商量,交易後暫時不遷移户口。
福建廈門的楊先生,則遇到了更為複雜的户口糾紛。楊先生於去年4月購買了位於廈門市思明區的一套房產,約定房產總價940萬元。然而在交易手續辦理的過程中,中介告知楊先生,由於該房產在購買後被劃入學區,賣家已將自己和兒子的户口遷入、並使用了該重點小學的學位。
雙方協商未果後,楊先生起訴至思明區法院。最終,法院根據案件細節酌情作出判決,雙方買賣合同中價款減少37.6萬元並賠償定金的佔用利息,目前雙方已主動履行判決。
據北京某房產中介的經紀人陳先生説,過去二手房買賣發生户口糾紛,對買家而言,處理起來比較棘手,特別是遇到房子剛被劃為學區房、有傳言房子要拆遷等情況,賣家不按合約、不按時間遷户口的情況更為常見。
那麼,這類糾紛該如何解決呢?
如何規避學區房交易中户口占用的風險?今年6月,北京市公安局印發了户籍派出所設立公共户工作規定(試行),規定中明確,因房屋產權交易户口須遷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親屬在本市無合法產權住房,户口無法遷出的;因房屋交易所有權變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權變更,現房屋權利人申請將原户內人員遷出的,原户內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遷出的,均符合“公共户”落户條件。
這就意味着,一方面,賣家可以自己申請落“公共户”,不會因為沒有第二套房產而不能掛靠户口;如果賣家拒絕遷出户口、也拒絕申請“公共户”,那麼,買家可以為其申請“公共户”,再由相關部門按程序執行,最終實現解決户口糾紛的訴求。
規定中明確了“公共户”辦理的最後流程,即:滯留户口人員或其監護人收到告知後或公告期滿後7日內未進行陳述和申辯或未遷移户口的,或陳述和申辯理由未被公安機關採納的,公安機關自行對户口予以遷移至“公共户”。除了北京,另有其他省市目前也已出台規定:原登記人員拒不遷出或者不具備遷出條件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將其户口遷至户口所在地的社區集體户,或者將現所有權、使用權人户口遷入並另立一户。
房產中介經紀人陳先生認為,“公共户”政策出台後,户口糾紛將不再是二手房交易的難題;而通常來講,正規的房產中介也會通過嚴格合同管理來規避户口糾紛的風險。
第一,籤合同之後,三天之內都會去核實一下交易房屋是否有原業主的户口;第二,都會留户口遷出保證金,過完户之後再去核實,如果沒有户口,則把户口遷出保證金放給業主;如果有户口,都會強制業主遷出户口,不然不會給他放户口遷出保證金。針對二手房交易中的户口糾紛,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廳法官郭澤喆表示,賣方一旦涉及到房屋合同中户口遷出的違約責任,買方可以將其作為民事案件起訴的內容。
有關如何規避學區房交易中户口占用的風險,法官建議:
-
離婚後孩子的探視權怎麼規定
離婚後,子女的探視權規定,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其行使這一權利的義務。那麼,離婚後孩子的探視權是多少呢?為了幫助您更好地瞭解相關法律知識,北京安嘉律師事務所整理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一、離婚後探望子女的權利是什麼?離婚後子女...
-
死亡賠償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放棄繼承權後還能要求繼承嗎
死亡賠償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首先來了解一下死亡賠償金是加害方向受害者近親屬利益受損的經濟救濟,遺產是指自然人死亡後,遺留下來的個人合法財產,二者都是在自然人死亡後出現的兩種不同形式財產,死亡賠償金是受害者死亡之後,對其家人或者其他近親屬做出的經濟賠償...
-
無證建房強拆怎麼處理
無證建房強拆怎麼處理導讀:無證建房強拆的處理是及時報警並拍照或錄音視頻留證;行政機關違法強拆的,相對人可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對方賠償。能強制拆遷的情況包括逾期不改的違章建築等。一、無證建房強拆怎麼處理無證建房強拆的處理如下:沒有房產證的房子被強拆的,應當...
-
第二次起訴離婚間隔的時間是六個月還是一年?
《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滿六個月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可《民法典》實施後,多了一條判決不準離婚後分居滿一年再次起訴離婚的規定。因此很多人就疑惑了,那到底是判決不準離婚後滿一年起訴還是滿六個月起訴?兩部法律的規定是否相互衝突?在解答這個問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