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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賠償物品返還

法律1.47W
民事賠償物品返還
撿到遺失物的人拒絕返還物品怎麼辦

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應屬不當得利。當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


此外,我國刑法規定,將他人遺忘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佔罪予以處罰。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財物,應以侵佔罪提起刑事訴訟。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撿拾物的情節,不應作侵佔罪對待,不能認定為犯罪,不能以刑法懲戒,其行為只能由民事法律規範予以調整。


《刑法》第270條明文規定,拾遺拒不交出者,應處以徒刑、拘役和罰金。為防止拾得他人錢物而拒不歸還,我國刑法設立了“侵佔罪”,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他人的遺忘物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的行為,就構成侵佔罪,要受到刑事處罰。犯侵佔罪,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要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已明文規定“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就不會對行為人追究刑事責任。需要帶着起訴狀、個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證明、被告身份信息、本案相關證據材料和繳納訴訟費的金錢去法院立案。


遺失物是暫時的遺失,並不意味着大家可以隨意的佔有,其所有權還是屬於物品的主人,物品的主人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可以依法取回物品的所有的,其他任何人的佔有都是不合法的。因此小編建議大家在拾得遺失物的時候,一定不能非法佔有,防止自己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