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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規定的貸款擔保形式有哪些

法律2.53W
我國規定的貸款擔保形式有哪些
我國規定的貸款擔保形式有哪些
一、住房抵押貸款擔保。
1.以住房做貸款擔保,貸款銀行可接收的抵押物有:所購買的住房、借款人已經擁有(有產權)的住房。借貸雙方要按有關法律規定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2.借款人選擇抵押作貸款擔保方式,還需按規定到貸款銀行認可的保險公司購買抵押物財產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並明確貸款銀行為本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期不短於貸款期,保險金額不低於貸款的全部本息,抵押期間保險單由貸款銀行保管,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二、權利質押貸款擔保。
1.以權利質押做貸款擔保,銀行可接受的質押物有:特定的有價證券和存單。有價證券包括國庫券、金融債券和銀行認可的企業債券,存單隻接收人民幣定期儲蓄存單。借款人申請質押擔保貸款,質押權利憑證所載金額必須超過貸款額度,即質押權利憑證所載金額要至少大於貸款額度的10%。
2.各種債券要經過貸款銀行鑑定,證明真實有效,方可用於質押,人民幣定期儲蓄存單要有開户銀行的鑑定證明及免掛失證明。借款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質押合同的同時,要將有價證券、存單等質押物交由貸款銀行保管,並由貸款銀行承擔保管責任。
三、第三方保證貸款擔保。
1.以第三方保證做貸款擔保,此種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保證人。按照貸款銀行的規定,保證人必須為企業法人,為借款人提供貸款保證為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保證。
2.借款人選擇這種擔保方式,首先要了解銀行認可的第三方法人保證人需具備的條件。從銀行的有關貸款規定來看,借款人要提供第三方法人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第三方法人能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有相當於AA級以上的企業信用等級;在建設銀行開有存款户;無重大債權債務糾紛等。
3.若第三方法人不符合這些條件或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條,都不能通過貸款銀行的審查,雖然資信好的非公益事業單位法人按規定也可以為本單位職工提供貸款擔保,但需要貸款銀行認可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