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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數額如何確定,怎麼退保證金

法律2.77W
保證金數額如何確定 怎麼退保證金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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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數額如何確定 怎麼退保證金

一、保證金數額如何確定

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決定機關在確定保證金數額時,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方面的因素:一是,取決於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沒收保證金和逃避、妨礙訴訟之間進行的利害比較,保證金的數額要能夠切實保障訴訟活動正常進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產生逃避追究的意圖,壓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衝動。二是,取決於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也就是實施一定的行為對社會造成一定危害的可能。這都要根據其已經實施犯罪的性質,個人性格、價值觀及心理傾向等綜合考慮。一般來説,社會危險性越大,保證金的數額應當越高。如果保證金數額過低,則無法起到應有的約束作用。對於保證金無法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應當採取拘留、逮捕等措施。三是,從司法公正出發,保證金的數額還要考慮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等情節。與罪刑相適應原則一樣,當事人在刑事程序中所受到的刑事處遇也應當與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相稱,這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必然要求,也與國際司法準則的一般要求相一致。如果對較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確定過低的保證金數額,則有可能刺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產生棄保潛逃的僥倖心理,不足以約束犯罪分子;如果對較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確定過高的保證金數額,則容易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法律和社會的牴觸心理,使當事人及其親友,甚至社會公眾產生司法不公正的感受,影響刑事訴訟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因此,保證金的數額一般應當與其所犯罪行的性質、情節以及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等相稱。四是,不同經濟能力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沒收保證金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即使社會危險性、犯罪性質、情節等因素基本相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為經濟能力不同,其遵守有關規定的心理傾向也會產生差異。一般來説,同等數額的保證金,對於經濟能力較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夠產生更好的約束效果。因此,保證金數額還要考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經濟狀況,確定與其經濟能力相稱的數額標準。

二、該如何退保證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取保候審保證金應當在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退還。在取保候審結束時,執行機關應當出具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恢復人身自由,領取退還的保證金的憑證。對於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解除取保候審的,也應當通知執行機關,發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近親屬以及他們委託的人可以憑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直接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對於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的案件,在移送審查起訴或者移送起訴後,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的取保候審相應結束,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的情況和刑事訴訟的需要,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繼續採取取保候審措施,或者決定將取保候審變更為其他強制措施。受案機關作出繼續取保候審決定的,原來繳納的保證金仍然可以繼續作為保證金。變更保證方式,不再採取保證金方式的,也要退還其保證金。另外,在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後,或者人民法院對案件經過審理作出無罪判決後對被告人予以釋放的,或者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為了執行刑罰而將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收押的,原取保候審措施也相應結束。在決定機關將取保候審變更為其他強制措施後,應當立即解除原取保候審,執行機關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在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變更了強制措施、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後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相關決定的,決定機關也應當將取保候審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這些情況下,當事人及其近親屬或者提供保證金的人憑變更強制措施決定書、不起訴決定書、判決書等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要求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的,銀行也應當予以退還。銀行在辦理退還保證金手續時,對於領取保證金的人提出瞭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的,應當依照規定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不得拒絕。

取保候審當中的保證金自然起到的就是一個保證的作用,如果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期間沒有違反相關的規定,也沒再犯新罪的話,那在解除取保候審措施的時候,往往就會如數退保證金給相關人員。而要是存在上述情況的話,則一般就是要扣除部分保證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