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兩高代替考試犯罪相關解釋規定是什麼

法律1.93W
兩高代替考試犯罪相關解釋規定是什麼
兩高代替考試犯罪相關解釋規定是什麼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那麼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究竟有哪些?目前刑法未予列明具體包含哪些考試,最高人民法院也尚未出台司法解釋予以説明。

但據統計,“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有十幾種,包括高考、司法考試、會計師考試、公務員考試等。

而英語四六級等部門規章、文件設立的考試,不在“替考罪”的範圍。

考試作弊無論是否入刑,都是有違誠信的,大家自覺遵守考試的紀律,公平誠信考試。

替考入刑範圍,草案一審稿規定為“國家規定的考試”。

據統計,目前有4類200多種國家考試。

是否在這些考試中替考都要受刑罰有常委會委員建言範圍過於寬泛,打擊面過大,需進一步明確。

對此,草案二審稿將範圍縮小到“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