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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對於請病假規定

法律1.07W
勞動法對於請病假規定
勞動法對於員工長期請病假規定是什麼樣的
現在許多公司都可能遇到員工拿着醫院的休假證明請長病假的問題,如果真的是員工身體狀況不好,還有情可原。但是實際上有些人到醫院就醫時跟主治大夫串通,多次開取長期休假證明。規避此類問題您的公司最好從源頭掐斷,即在合同或者員工手冊中明確約定一段時間內請病假超過幾天或者超過幾次的除有就診醫院出具的證明外還要到雙方約定的醫院做相關檢查,經檢查確須休假的公司批准,若是誇大相關病情、偽造證明的公司將對其採取某某懲罰措施。 此外,如果公司事先沒有此類規定,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參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的規定,如果符合則可根據此規定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以上兩種情況都不適用的話,還可以通過訴開具證明的醫院,讓其自己推翻自己作出的休假證明,從而反推員工違紀,進而辭退該員工。綜上,在醫療期內辭退員工應當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