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賠需要準備些什麼證據
法律1.47W
交通事故索賠需要準備些什麼證據
(一)證明身份證據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證、公安部門的户籍關係證明;
2、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3、個體業户: 身份證及營業執照;
4、死者近親屬的户口簿、身份證、由居委會出具的家庭成員關係證明(由管轄區的公安部門蓋章)
(二)財產損失證據
1、車輛損壞的評估單,修理施工單及發票;
2、財物損失清單;
3、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死亡物價部門的評估單;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爛黴變和不易保管的物品,應有原物的照片,估價證明及鑑定結論。
5、營運車輛每天營運收入的證明;
6、機動車行駛證;
7、停運時間的證明。主要是修復期間的證明; 8、行駛線路等證明。
(三)醫療費證據
1、搶救醫院和縣級以上醫院的搶救費用和醫院的醫療費單據;
2、醫院治療診斷證明書、病歷、轉院治療證明,法醫鑑定書;
3、醫療終結後,需要繼續治療的費用,應當有治療醫院的繼續治療意見或法醫鑑定意見;
4、自購藥費單據,應當附治療醫院的處方。
5、死亡證明及法醫屍檢證明(後者應道交警隊取)
(四)誤工費證據
1、誤工日期證明。如能評殘則至評殘前一日,不能的話依據人身損害誤工日為準。
2、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單位出具因為交通事故誤工減少收入的證明。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獎金以交通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出獎金税計徵點的,以計徵起點為限。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在業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勞動力人均年純收入計算。
3、無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包括城鄉個體工傷户,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應有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的證明。
4、當事人還應提供户籍證明,身份證明等項證明。
5、企業單位的工資證明(公章)、事前三個月的工資表(複印件加蓋單位財務章)、營業執照(公章)、勞動合同(複印件蓋公章)
(五)護理費證據
1、醫院同意護理人員及護理人數的證明(在診斷證明上寫);
2、護理人員的收入證明。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賠償辦法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予以賠償。
(六)交通費證據
轉院治療或到醫院就診的,其本人和陪護人員的交通費及參加事故處理人員有關的交通費,一般按照實際必須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據。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車、飛機、火車軟卧和輪船二等艙的應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同意的證明。
(七)住院伙食補助費證據
1、搶救或住院治療期間的天數證明;
2、賠償標準按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證明。
(八)營養費證據 醫療機構的意見。
(九)殘疾賠償金證據
1、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重新評定書。
2、身份證和户籍證明。
3、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
(十)喪葬費證據
運屍費、火化費、一期骨灰盒存放費憑殯葬部門的舒服單據。骨灰盒費、壽衣費依當地中等價格為準。
(十一)被撫養人生活費證據
1、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
2、被撫養人户籍證明和身份證明;
3、在校學生學校的證明;
4、街道或鄉(鎮)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撫養關係證明。
(十二)死亡賠償金證據
1、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上一年度標準。
2、當事人的死亡證明。户口簿和身份證。
3、當事人的近親屬的户口、身份證明及街道、鄉鎮政府的家庭成員關係證明。
(十三)住宿費證據
到外地就醫、配置殘具、參加事故處理等必須在外地住宿的,應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同意的證明及住宿的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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