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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應賠償一些什麼費用?

交通事故賠償應賠償一些什麼費用?

一、交通事故賠償應賠償一些什麼費用?

1、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保險賠償項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交通事故受害人因傷致殘的保險賠償項目: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上述第(一)項外,還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

3、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險賠償項目: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除第(一)項費用外,還增加: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二、交通事故賠償中注意哪些事項?

1、受害人因傷致殘或死亡的,賠償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不能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2、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3、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製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是造成人身傷害事件的一大因素,在交警對事故進行責任認定後,雙方就可以協商賠償問題。交通事故賠償的項目很多,根據傷情確定,不構成殘疾的,有醫療費護理費及誤工費和交通費等,如果被評上殘疾,還有額外的傷殘金及其它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