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假藥罪構成特徵有什麼?
一、生產銷售假藥罪構成特徵有什麼?
特徵:
1、侵犯的客體是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和國家對藥品生產、銷售的管理制度。
2、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方面必須是出於故意。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生產、銷售假藥罪,指的是銷售者以及生產者違反了藥品相關的管理規定,生產、銷售假藥,完全可以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罪的量刑標準為:
1、對於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並作罰金處罰;
2、針對生產、銷售假藥,導致受害人的人體健康遭受嚴重危害、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作罰金處罰;
3、因生產、銷售假藥,導致受害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三、銷售假藥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含有超標準的有毒有害物質的;
(二)不含所標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貽誤診治的;
(三)標明的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範圍,可能造成貽誤診治的;
(四)缺乏所標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犯罪特徵有4個,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既危害人體健康,也違反國家藥品管理的相關規定。對於該行為情節較輕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導致受害人人體遭受嚴重危害的,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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