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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公司有哪些好處?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公司有哪些好處?

一、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公司有哪些好處?

1、沒有好處,只要勞動者能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企業一樣需要履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同時還要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實踐中,員工要找到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非常容易的。

2、勞動法律法規偏向於維護勞動者的權益,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一些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但又對用人單位有利的條款,所以簽訂勞動合同也是企業的自我保護。

用人單位無法保護自已的商業祕密。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護,也可以約定競業限制的保護。比如,對簽訂保密協議的職工,可以用脱密期的方法來限制職工的隨意辭職。沒有勞動合同,也就不可能有這些合法的限制了。

二、不籤勞動合同的後果是什麼?

職工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勞動關係,根本不存在用人單位批准不批准的程序和手續。相反,在事實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要辭退勞動者,必須提前30天通知,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則必須支付這30天的工資,並且還要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年1個月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仍然要為勞動者支付社會保險費。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只要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要為勞動者辦理相關手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沒有勞動合同,勞動者只要向有關部門舉報,經查實後,用人單位仍然要補繳社會保險費,且相關責任人還要接受處罰。

用人單位要接受行政處罰。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一經勞動行政部門查實,就可能因此被處以每人500至1000元的罰款。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是非常的重要的,而對於用人單位來説,如果堅決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只會對用人單位產生不利影響。例如超過一個月時間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就可以主張雙倍工資賠償,而且勞動行政部門將會對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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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勞動合同 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