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意外保險的主要種類是什麼
人意外傷害保險
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是指由一個自然人(即投保人)投保,被保險人通常為一人的意外傷害保險。個人意外傷害保險還可以進一步細分如下:
1.按投保動因劃分
根據投保動因的不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為自願意外傷害保險和強制意外傷害保險。自願意外傷害保險的雙方當事人在自願基礎上通過平等協商訂立合同,投保人可以選擇是否投保以及向哪家保險公司投保,保險人也可以選擇是否承保及承保條件。強制意外傷害保險又稱法定意外傷害保險,是指由國家機關通過頒佈法律、法規強制施行的意外傷害保險。
2.按保險危險劃分
根據保險危險的不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為普通意外傷害保險和特定意外傷害保險。普通意外傷害保險承保在保險期限內發生的各種可保意外傷害,而不是特別限定的某些意外傷害。實務中大多數意外傷害保險屬於此類,比如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等。特定意外傷害保險是承保特定時間、特定地點或特定原因發生的意外傷害的一類業務。比如例如,駕駛員意外傷害保險所承保的危險只限於在駕駛機動車輛中發生的意外傷害。
3.按保險期限劃分
根據保險期限的不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為一年期意外傷害保險、極短期意外傷害保險和多年期意外傷害保險。具體時間按照字面意思的種類進行理解劃分即可。
4.按險種結構劃分
根據險種結構的不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可以分為單純意外傷害保險和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單純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一張保單所承保的保險責任僅限於意外傷害保險。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其他保險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另一種是意外傷害保險附加其他保險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九十五條
保險公司的業務範圍: (一)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
(二)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 (三)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與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
保險人不得兼營人身保險業務和財產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應當在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批准的業務範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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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險的保險期限
看具體情況定。保險期限一般都根據工程合同期限一致,遇到特殊情況需要延期,需向保險公司申請。根據《建築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築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也是保護建築業從業人員合法權益,轉移企業事故風險,增強企業預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進企業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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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第三者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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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責任範圍包括哪些
具體而言,責任保險的適用範圍,包括如下幾部分:1.各種公眾活動場所的所有者、經營管理者。如體育場、展覽館、影劇院、市政機關、城市各種公用設施等,均有可能導致公眾的人身或財產損害,這些地方的所有者或經營管理者就負有相應的法定賠償責任,從而需要、且可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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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受益人寫自己可以嗎
可以的。保險的受益人首先是自己,其次才是自己的直系親屬。可以指定,也可以是法定。但一般沒必要把自己寫成受益人,因為保險合同本來首先受益就是自己,因為保險本來就是真正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如果受益人是投保人本人,那麼保險賠償金作為投保人的遺產處理,由其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