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爆炸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過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的行爲。現實生活中,過失爆炸行爲的具體表現形式多種多樣,但其共同特點都是由於行爲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安全引起的。如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中亂扔菸頭,引起爆炸等。從行爲方式看,過失爆炸行爲,既可以是作爲,也可以是不作爲。以不作爲方式完成的,過失爆炸罪,行爲人必須負有特定的義務。
要構成過失爆炸罪,行爲人的行爲在客觀方面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幾個要件:
(1)行爲人實施了過失引起爆炸的行爲。如果爆炸不是由於行爲人的過失行爲引起的,而是由於自然原因或者其他不能預見、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則不成立過失爆炸罪。
(2)過失引起爆炸的行爲必須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3)必須造成嚴重後果。也就是說必須造成不特定多數人的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的重大毀損。如果尚未發生危害結果,或者發生的危害結果尚未達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程度的,則不構成過失爆炸罪。因此,後果嚴重是構成過失爆炸罪的重要標誌。
(4)過失引起爆炸的行爲與嚴重後果之者必須具有因果關係,即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必須是由於行爲人的過失爆炸行爲引起的。這是行爲人的行爲負刑事責任的客觀基礎。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爲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過失,既可以是過於自信的過失,行爲人對其引起爆炸的行爲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後果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過失,即行爲應當預見其爆炸行爲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後果,由於疏忽大意而未預見,以致發生了這種結果。這一特徵是行爲人負刑事責任的主觀基礎。爆炸行爲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危害公共的嚴重後果,但行爲人對該結果並未預見,而且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也不可能預見,則屬於意外事件,行爲人不負刑事責任。
-
破壞交通工具罪量刑標準
犯本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的認定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與破壞交通設施罪的界限。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與破壞交通設施罪,侵害的客體和對象相同。兩者的主要區別是:(1)對犯罪結果要求不同。前者破壞交通設備的過失行爲必須造成危害交通運輸安全的嚴重後果才構成犯罪;後者只要實施破壞交通設備的行爲,並...
-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會怎麼判刑?
出了車禍把人撞死可能就會關係到交通肇事罪,當事人要是不曉得應該怎麼處理通常都會手足無措。肇事一方都想要知道如果是交通肇事罪應該會怎麼進行判刑,要是在交通肇事把人撞死了,構成了交通肇事罪的,通常會被處於不超過三年的刑罰。要是沒有形成犯罪的,就不會涉及到...
-
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立案標準
過失損害交通工具罪,造成嚴重後果的才構成犯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侵害的對象是正在使用的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等大型現代化交通工具。只有過失破壞上述交通工具才能造成危害交通運輸安全的嚴重後果,構成本罪,應予以立案追訴。...